依据《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12号)、《<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标准>及<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程序>》(交质监发[2008]274号)、《辽宁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实施细则》(辽交质监〔2006〕27号)和《辽宁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格评审实施细则》(辽交工监检〔2006〕10号)的要求,省局组成专家组,对申报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格的盖州市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试验室、中铁十三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试验检测中心进行了专家评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一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举报电话024-31897022,13897955333,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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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测机构 |
申报等级 |
申请类型 |
法人代表 |
机构负责人 |
拟认定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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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盖州市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试验室 |
公路工程综合丙级 |
评定 |
郑兆义 |
金丽荣 |
公路工程综合丙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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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中铁十三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试验检测中心 |
公路综合乙级 |
换证 |
周长斌 |
臧春波 |
公路综合乙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