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时间:2010-03-05

辽宁省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局

2009年,我局在省厅的正确领导下,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把落实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密切联系群众的一个重要载本来抓,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突出公开重点,提高公开水平,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辽宁省交通厅《关于编制发布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文件要求,先将我局2009年度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总结如下:

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工作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为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成立了由局党支部书记王金鼎局长为组长,杨芳国副局长和王宏旭局长为副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辽宁省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由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以门户网站的形式公开本单位审核后的政府信息。同时,办公室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提供网络技术支撑,确保局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运行顺畅;各业务处室对本部门发布的政府信息进行初审;纪检部门负责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各处室确定了1名信息公开专职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政府公开信息的报送和管理工作,办公室确定了1名信息公开专职管理员,负责及时、准确地发布、维护本部门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对针各处室报送的公开信息填写是否规范、要素是否齐全、分类是否准确等进行审核并对相关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和途径。我局利用“辽宁省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信息管理系统”和“辽宁省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网”等门户网站公开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同时,在网站上设置了在线留言、网上举报、举报电话等栏目,方便了公众对我局政府公开信息的了解和掌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辽宁省交通厅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暂行办法》的规定,除依法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外,我局均按照要求公开了本单位政府信息。2009年,我局对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全面升级改版,公众可通过上述网站了解各类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交通建设市场监管等工作政府信息,同时,还可以使用网站开通的包括网上查询、网上举报、网上信访、表格下载、办事指南、在线留言等网上办事服务。2009年度,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共计公开政府信息684条,主要包括政策法规、政务公告、市场管理和监督信息等方面内容。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09年,我局下设各处室申请公开受理点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引发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也未对任何个人、法人和组织收取费用。

经过一年来的政府信息公开实践,积累了一些工作经验,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够,组织制度、落实制度及监督考核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主动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由于我局人手较少,难以配备专职信息公开人员,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更新有一定难度。三是公开尺度难把握。如何根据信息不同性质制定不同的保密级别仍有大量工作要做,信息是否公开保密等尺度较难把握。

二、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简要安排

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性、经常性的工作。2010年,我局将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及时发布和更新监督工作政府信息,不断丰富监督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增加监督工作透明度。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大工作力度,组织强有力的工作小组,按照《条例》和《辽宁省交通厅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暂行办法》的要求,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相关工作,确保我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够依法、规范、高效、有序地开展。

(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法制审查制度、审核发布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等相关制度,确保我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依法、有序地开展。

(三)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建设,打造信息公开工作新平台。现已建成的“辽宁省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信息管理系统”和“辽宁省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网”等门户网站是我距面向公众发布监督工作信息的重要窗口。根据《辽宁省交通厅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暂行办法》要求,要加强各处室沟通和协作,并加强与省厅信息中心的联系,解决相关网络管理技术难题,并做好技术保障工作,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顺畅。

 

 

二○一○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