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职 报 告
辽宁省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局副局长 杨芳国
2009年全省交通为扩内需、保增长的战略需要,加大了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普通公路计划投资107亿元,建设滨海公路697公里,并实现全线贯通;农村公路路基改造1682公里,黑色路面3064公里,桥梁2.5万延米,实现所有行政村通油路;改善大中修黑色路面3200公里;辽河特大桥工程继续按计划建设。
沿海港口建设完成投资78亿元,建设项目46项。重点建设长兴岛防波堤、大窑湾航道改扩建、大连港新港新30万级进口原油码头、仙人岛港区30万吨级航道、仙人岛30万吨原油泊位等工程。
施工、监理、检测市场的管理任务仍然极为繁重。
按照工作分工,自己主要分管的是:普通公路、水运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市场管理和科研技术管理。现简要总结如下:
一、质量督查职责的履行情况
2009年工程建设规模巨大,厅党组对工程建设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通过集中组织综合督查、专项督查,监督工程师对督查出的问题跟踪整改落实的实践,突出了省局和市处代表政府实施监督的特点,更进一步体现了监督工作的及时性、威慑性、公平公正性和实效性,为工程质量的提高提供了保障作用。
2009年普通公路和农村公路共组织综合督查6次,专项督查5次;各市处共开展各类督查328次,对全省公路工程质量的保证发挥了显著的作用。普通公路全年监督一次性抽检408990点(组),一次性抽检合格率为95.5%,较2008年提高了2.7个百分点;农村公路监督一次性抽检243060点(组),一次性抽检合格率为93.5%,较2008年提高了2.5个百分点;可见,普通公路的建设质量比上一年稳中有升。
水运工程共组织综合督查2次,专项督查2次;一次性抽检16996点(组),一次性抽检合格率为96.2%,工程质量总体保持平稳。
完成了全省147项县级以上公路、1031项农村公路和697公里的滨海大道工程项目的交工检测工作。
二、质量责任追究情况
一年来全省普通公路以省局名义下发的各类通报文件9份,发布普通公路质量月报5期,签发现场纠正通知单和现场处理决定书7份;处罚施工单位8家、监理单位6家。各市处召开工作会议和现场会议208次,下发各类督查通报文件171份,印发质量安全简报85期,签发现场纠正通知单和现场处理决定书456份;核减工程投资114.85万元;处罚施工单位63家、监理单位27家,试验检测机构10家,施工人员20人,监理人员46人,试验检测人员7人.水运工程以省局名义下发各类通报3份;各市处下发各类督查通报文件17份,签发现场纠正通知单和现场处理决定书126份;处罚施工单位1家、监理单位1家。对辽阳市罗铧线大修工程路面厚度质量问题予以查实并作了相应处理。
三、市场监管情况
在市场管理方面,全年初审通过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资质14家,监理企业资质6家,检测机构资质增项2家;评审通过公路养护工程企业资质121家,监理企业资质3家,试验检测机构5家,工地试验室能力认定122家;审核变更监理企业信息4家,试验检测机构信息15家;初审监理企业资质复查3家。组织开展了1次全国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2次全国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执业资格过渡考试和2次全省公路工程监理员考试的考务工作;组织了公路工程监理人员业务培训2期、水运工程监理人员业务培训1期;
全年备案核定首次进入我省高速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等级290家,监理企业2家;协助贵州等兄弟省份招标征信核查投标施工单位业绩工作,共核查15家次。
积极按照交通部部署,开展监理行业树新风建设活动和试验检测专项治理活动。共清查监理人员712人,清除出场37人,列入“黑名单”12人;处罚试验检测机构1家,工地试验室2家。
积极组织开展了全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改性沥青及水泥比对试验,共184家参加,比对规模和数量为历史之最。此次活动极大促进了试验检测质量的提高,同时也对比对试验不合格的30家水泥和10家改性沥青的检测机构实施了处罚,并予以整改。
积极开展了全省质监系统地质雷达和落锤弯沉仪等现代化检测设备的比对试验,提高了应用技术水平。
四、“争先创优”活动开展情况
为促进全省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绩效和水平的进一步提升,我局按照省厅要求于2009年开展了“争先创优”活动,制定了《全省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争先创优”活动实施方案》,有针对性地明确了“争先创优”活动目标、评价内容,并召开了全省监督工作“争先创优”活动动员会议。各市处(站、局)对这项活动积极响应,高度重视,在监督工作实施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取得了很多经验和可供借鉴推广的做法,收到了良好效果。
沈阳市处监督手段较完善,对实体质量和质量行为责任追究力度很大,市场准入发布了《施工、监理、设计、检测准入公告》,对施工质量采取了预控措施;市场监管和试验检测工作比较规范,材料比对试验居全省前列。大连市站对滨海大道督查力度较大,并履行了质量责任登记制度;对质量鉴定发现的问题,采取了约见企业法人和履行整改承诺的做法行之有效;对监理市场监管严格。鞍山市处监督工作比较规范,约束“三个关键人”措施有效;《督查通报》质量水平较高;市场监管工作有力,监理行业树新风活动开展扎实,总结上报及时;抚顺市处对实体质量监督严格,行使经济处罚力度较大;质量问题分析会议、安全生产现场会议针对性强,对建设各方触及作用明显;材料比对试验居全省前列;本溪市处积极将监督工作纳入全市交通系统开展的“千分考核”竞赛活动中,监督措施具体得力;参与全省混凝土测强曲线技术研究工作扎实突出,数据报送及时,曲线精确度较高;监理管理系统较完善,检测市场培育工作规范。丹东市处监督工作积极推行新的举措,创新步伐较快,行使经济处罚力度较大、效果明显;在全省公路建设与养护管理样板工程建设中质量监控方面保障作用突出;水运工程督查的预控目标和重点内容明确。锦州市处监督工作重点突出,滨海大道靠前监督效果明显,所采取的联合检查奖罚力度较大;监理行业树新风活动落实工作比较到位;营口市站监督工作力度较大,对质量问题的处理不手软;公路混凝土质量通病治理措施针对性强;建立了水运工程质量通病治理的长效机制。阜新市处严格材料准入监控,对不合格材料处理坚决果断;监督工作能够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对监理市场监管力度较大。辽阳市处采取了首件监控措施,监督效果明显;对监理市场监管力度较大,严格其执业监管;雷达应用测试居全省前列。铁岭市处对全市农村公路水泥砼路面质量监控目标明确,措施得力;对监理市场监管比较到位,对监理处罚力度较大。朝阳市局基础工作精细规范,督查工作扎实深入;农村公路监督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得力;严格对监理和检测市场准入监管,处罚力度较大。盘锦市处监督工作扎实,重点突出,对监理、检测市场准入监管严格,对违规行为处罚严厉;材料比对试验居全省前列。葫芦岛市站监督工作思路创新,滨海大道质量稽查大队工作有力,利用质量工作会议、现场会议强化质量安全监督效果明显;雷达应用测试和材料比对试验均居全省前列;大连水运站监督工作规范、特点突出,采取量化方式对项目机构工作质量进行评价,对现场工地试验室及拌和站实行了监督验证检验制度。锦州水运处监督工作基本规范,对市场准入监管措施得力,注重混凝土质量通病治理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这次活动对全系统各单位认真总结自身的经验与不足,相互借鉴,取长补短,不断提升监督工作效能,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
五、科研及信息化建设情况
通过积极组织并与开发单位合作,《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升级完善,统一了监督模块、安全模块和市场模块的架构体系,实现了监督信息动态管理和个人执业信息实名制管理;
《交通工程质量检测与数据智能分析平台》项目顺利通过验收,为交通工程试验检测管理提供了有效的技术支持和监管手段;
《辽宁区域超声回弹综合法检测砼强度的应用研究》课题进一步深入,增加了影响因素分析和现场检测等方面内容,数据离散性得到了有效控制,曲线精度大幅提高。
六、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
总体上能严格自律,不向监督对象提任何额外要求,不以工作之便谋求个人私利;在配车、住房、出国、公务接待、办公用房等方面能遵守相关规定,不讲排场,不摆阔气。
但是必须看到,现在交通工程在建设质量上所暴露出的矛盾与问题仍然很多,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不排除有制度不落实、责任不明确、工期不保证、设计不精细、部分监理不履职、部分企业不诚信等诸多因素,也与监督工作不到位有关。经过反思,在自己的工作中和所分管的工作中,还存在很多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是依法监督方面还不够到位。围绕工程质量监督方面,从国家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到省厅发布的相关规范性文件,都对工程质量监督有系统而明确的要求。但自己在组织执行这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过程中还存在不小的差距,依法监督方面还不够到位。如:对工程未严格按规定履行建设程序(多发生在普通公路、水运工程上)的情况;对工程参建单位未执行相关规定而需受到处罚的情况等,基本是应用行政手段而很少运用法律手段去解决,也未对此予以深入研究,寻求合法且合理的解决途径。
二是监督力度还不够强化(责任追究制落实不够到位)。监督工作系政府行为,需要公平公正,还要有强度和威慑作用。自己在监督过程中,发现参建单位的违规行为,有时处理的力度不够。特别是较多考虑辽宁高速公路建设业主的特殊性及大多监理公司系省内队伍的现实性,在责任追究上容易瞻前顾后,网开一面;更有当工期与质量发生矛盾时,也有牺牲掉高标准的质量要求的情况。
三是规范性监督上还有不小差距。各类法规、规章中对质量监督工作的程序、内容等都有相关明确界定。但在具体督查工作中,有时因为个人意志而对所采用的手段、方式、督查的范围、频率等会有所变化,对督查结果的统计处理上也有时出现不确定性。
四是监督手段上还不够完善。对有些事项还缺乏有效的制约手段,如怎样利用经济处罚手段、怎样对业主不作为的行为予以责任追究等都没有深入探讨研究,除通报之外再无更有效的办法。
五是质监行业的管理还需强化。公路、水运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工作尽管有其规律性,但面对随着工程建设的广度与深度变化而引发的各种新现象、新矛盾,质量监督工作也必须有针对性地予以调整和完善。由于各地在项目管理上的要求各有不同,特别是行政干预的程度不同,监督工作也出现了不小的差异,省局在此方面应研究予以统一规范。如监督机制、监督方式方法等方面还要研究规范。
2010年交通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市场监管任务依然繁重。我将紧紧围绕省厅的中心任务,按省局确定的责任目标,在工作分工范围内,与广大质监人员一道,同心同德,共同努力,为提升质监工作效能、为提高全省交通工程建设质量作出应有的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