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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水运处完成2011年下半年质量统计分析报告
来源: 时间:2012-01-16

 

为做好2012年我省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查找工程质量管理所存在的薄弱环节,同时为下一步监督工作决策提供有力依据,对2011年下半年全省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数据进行了统计和分析。下半年全省在建水运工程项目共有25项,其中码头工程16项,护岸、防波堤工程4项,其它工程5项。根据监督抽检数据统计,全省下半年监督抽检共4682点,一次性监督抽检合格率为96.1%,与同历年比较来看,工程质量态势保持平稳,工程建设质量得到保证。其中混凝土原材料抽检374组,合格率100%;混凝土强度和耐久性抽检513点,合格率100%;桩基码头抽检1201点,合格率93.6%;重力式码头抽检2046点,合格率95.6%;港区道路与堆场工程抽检348点,合格率97.2%,航道整治工程抽检200点,合格率97.5%。从监督抽检数据来看,混凝土原材料、混凝土强度与耐久性等关键指标得到有效控制,桩基码头、重力式码头等工程抽检合格率保持在较好水平,在2011年以来开展的各类督查中没有发现较大的质量问题或质量隐患,水运工程质量得到有效控制。主要体现在:一是质量管理行为逐步规范。各地区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成立质量管理机构,建立、落实质量责任,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和措施,并有效落实。二是质量通病治理活动有效开展。各地区工程项目参建单位积极开展质量通病治理活动,建立健全通病治理机构,制定有针对性通病治理措施,对重点质量通病问题严格监控,积极优化、创新施工工艺,在砼构件外观质量、强度、保护层厚度控制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三是关键指标得到有效控制。2011下半年重力式和高桩码头保护层厚度总体抽检合格率达到93.1%,比上半年提高了2.3个百分点。四是开展进场原材料打假行动,杜绝了假冒位列材料进场。五是加强现场人员资格审查。为规范工程建设质量行为,以工程建设项目为依托,强化对进场的建设单位管理人员、现场监理人员及施工自检体系人员岗位资格审查,定岗定员,使工程建设项目有效建立在政府监督下的“法人管理、社会监理、施工自检、设计服务”的四级质量保证体系,并保证质量保证体系有效运转,工程建设质量得到保证。